2/09/2003

大船下水典禮

蘭嶼,這個看似已不屬於台灣的地方,很慶幸它尚未被過度開發成為一個著名的觀光景點!


輾轉來到蘭嶼要將近3個多小時,去個東南亞的國家可能也差不多這個時間,
但蘭嶼卻沒有太多討人厭的觀光客,和那些只會剝削觀光客的商家!
蘭嶼真的什麼都沒有,沒有7-11、沒有紅綠燈、沒有村落的地方甚至連一盞路燈都看不到!
因為如此,蘭嶼人給我們的印象是熱情、好客,馬路上亂竄的活動號誌─狗、雞、豬、羊
及滿天數也數不清的星星!


3個女生,
晚上在無法鎖門的地下屋中睡得異常安穩,
在PUB肆無忌憚地和一群叔叔伯伯們喝酒、話家常,
跟著2個陌生的少年ㄟ走入蠻荒小徑、爬繩索上天池,更是讓我們永生難忘...
(聽說現在上天池已有步道,滑倒、爬繩索的戲碼將不在重複上演了!)

蘭嶼給我們留下了無限美好的印象,但我們看到的蘭嶼卻只得到台灣政府不要的核廢料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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